鼓勵采用智慧消防管理平臺可實行單人值班-浙江智慧消防
鼓勵采用智慧消防管理平臺可實行單人值班-浙江智慧消防
《浙江省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辦法(試行)》將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適用于浙江省內所有的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浙江省內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參照執行。明確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及職責,確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鼓勵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執業資格。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學校應當按照相關標準設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實行 24 小時雙人值班制度,值班(操作)人員應當持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資格證上崗。消防控制室與消防遠程監控系統聯網的,可實行單人值班。
設有建筑消防設施的學校,應當建立維護保養制度,落實專人維護保養,對技術性要求高的,應當委托具有 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護保養,并與受委托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合同。學校每年應當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至少一次全面檢測,檢測記錄存檔備查并報當地消防救援機構部門備案。
鼓勵學校積極采用智慧消防管理平臺、消防物聯網技術,提升消防工作智能化水平。無需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場所可安裝無線聯網煙感等智能聯網設備,實現早期預警。學校應當合理建立校園微型消防站或成立志愿消防隊。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學校應當建立校園微型消防站。在崗人員應當不少于 3 人,可由消防設 施操作員、保安、聯防隊員等人員擔任。
2016年修訂版《浙江省消防條例》第三十三條 自動消防系統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安裝,并由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單位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檢測報告存檔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消防控制室實行二十四小時雙人值班制度;與消防遠程監控系統聯網的,可以實行單人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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