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縣“智慧消防”建設項目監理服務采購項目
奉新縣“智慧消防”建設項目監理服務采購項目-奉新縣消防救援大隊
目概況
奉新縣“智慧消防”建設項目監理服務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奉新縣人民政府網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2021年4月30日15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投標文件。
項目編號:新投-FX2021-003
項目名稱:奉新縣“智慧消防”建設項目監理服務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 125000元
最高限價:無
采購需求:
采購條目編號 | 采購條目名稱 | 數量 | 單位 | 采購預算 (人民幣) | 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
宜購2021F000445006 | 奉新縣“智慧消防”建設項目監理服務采購項目 | 1 | 項 | 125000元 | 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
合同履行期限:從簽訂監理合同到項目最終驗收全過程。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及項目特殊要求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告知項,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2)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該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告知項,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3)供應商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被“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采購代理機構在開、評標期間查詢供應商的信用記錄,供應商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采購落實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企業等政府采購政策,具體規定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奉新縣“智慧消防”建設項目監理服務采購項目
政府采購合同
采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成交供應商: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聘請乙方對奉新縣“智慧消防”建設項目進行監理服務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監理任務說明與監理范圍
(一)監理任務說明
按照國家標準對奉新縣“智慧消防”建設項目監理服務采購項目進行綜合性全面監理。
(二)監理人員要求:
項目組成員要求不少于3人,根據項目進度派駐相關專業人員;
(三)監理范圍
本項目監理范圍包括以下要素,投標人需要根據要素提交完整的監理計劃書。
1.質量控制
2.進度控制
3.投資控制
4.變更控制
5.合同管理
6.安全管理
7.溝通與協調管理
8.評估與驗收管理
9.文檔管理
監理過程要覆蓋系統以下各階段:
(1)系統實施階段;
(2)施工階段;
(3)驗收階段;
(四)監理職責
按照“四控制、三管理、一協調”的原則,確保項目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并實現項目建設的目標,本項目監理工作內容包括:
A、項目組織及技術實施方案的把關
1) 審核承建單位的總體實施方案;
2) 審核項目建設過程中各種關鍵技術的構建落實;
3) 審核承建單位的施工組織方案及投標人提交的《項目實施計劃》;
4) 審核承建單位的質量保證計劃、質量控制體系(含質量控制的關鍵性節點);
5) 審核承建單位的原代碼管理方案;
6) 審核承建單位的測試方案;
7) 審核承建單位的進度計劃和進度控制節點。
B、工程質量控制
(1)系統集成質量的控制
1) 系統集成方案的進程控制;
2) 關鍵設備、網管軟件質量技術指標和系統功能符合招標要求的控制;
3) 對采購的硬件設備的質量進行檢驗、測試和驗收;
4) 對設備安裝、系統軟件的安裝調試進行驗收;
5) 對系統集成進行總體驗收。
(2)應用軟件開發質量的控制
1) 軟件部署階段性計劃的審核和確認;
2) 對應用軟件的需求分析、概要設計、詳細設計進行完整性審查并對數據移植、系統測試聯調及系統驗收階段各階段進行把關;
3) 對承建單位的開發質量進行記錄審核;
4) 源代碼、應用程序及相關文檔的移交驗收等;
(3)人員培訓的質量控制
1) 審核確認承建單位的培訓計劃;
2) 監督承建單位實施其培訓計劃,并征求用戶的反饋意見;
3) 監督審查考核工作,評估培訓效果;
4) 審核確認承建單位的培訓總結報告。
(4)項目進度控制
1) 審核承建單位的進度分解計劃,確認分解計劃可以保證總體計劃目標;
2) 對項目實施進度進行實時跟蹤,并要求承建單位對進度計劃進行動態調整,以確保項目的階段和總體進度目標的實現;
3) 當項目建設目標偏離時,應及時指出,并提出對策建議,同時監督承建單位采取措施進行補救。
C、投資控制
1) 通過對工程實施過程的有效控制,確保投資效益在招標控制范圍內;
2) 協助建設單位做好項目支付預算的現金流量表,將付款進度與工程質量與形象進度結合起來。
D、合同管理
1) 跟蹤檢查合同的執行情況,確保承建單位按時履約;
2) 對合同工期的延誤和延期進行審核申報;
3) 對合同變更、索賠等事宜進行審核并向承建單位報告;
4) 根據合同約定,審核承建單位提交的支付申請,協助報簽付款憑證。
E、信息管理/工程文檔管理
1) 做好監理日記及工程大事記;
2) 做好合同批復等各類往來文件的批復和存檔;
3) 做好項目協調會、技術專題會等各項會議紀要;
4) 管理好實施期間的各類、各方技術文檔;
5) 做好項目周報;
6) 做好監理建議書和監理通知書存檔;
7) 階段性項目總結。
F、經業主委托,負責協調本項目所涉及的各承建單位之間的工作關系,并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各類糾紛。
(五)項目進行各階段的監理任務:
A、項目實施準備階段的監理
1) 協助業主審核開工申請,確定開工日期;
2) 報告承包商設備訂單的訂購和運輸情況;
3) 報告項目實施條件準備情況;
4) 報告承包商項目實施前期的人員組織、施工設備到位情況。
B、項目施工階段的監理
1) 工程材料、硬件設備、監測設備安裝、系統及應用軟件的質量、到貨時間的審核;
2) 網絡系統工程、軟件工程等實施階段的質量、進度監理評測和驗收。
C、驗收階段的監理
1) 主動配合業主進行系統驗收;
2) 系統驗收完畢進入保修階段的審核與簽發移交證書:
3) 核實已完成工程的數量、質量,報送業主做為支付工程價款的依據。
D、工程結束后的移交
1) 系統的設計方案、設計圖紙的全部移交:
2) 設備、軟件、材料等的驗收文檔核實;
3) 項目實施文檔的移交;
4) 項目竣工文檔的移交;
5) 項目的整體移交;
6)各類檔案資料移交。
E、文檔管理及組織協調
監理方負責整理記錄歸檔業主單位與承建單位來往的文件、合同、協議及會議記錄、電話記錄等各種文檔。
(六)監理組織要求
本項目監理人應以第三方立場對軟件開發、測試、驗收、實施進行過程監督和把關,以協助建設單位圓滿完成本工程為目的,協調建設單位和承建單位的合作關系,確保監理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公開性。
1.本項目要求監理單位建立不少于3人的專職監理機構(監理組),實行總監理師(監理組長)負責制,根據項目進度派駐相關專業人員。(總監理工程師1名,監理工程師1名,安全員1名)
2.監理機構人員的監理師證書在項目建設期間由采購人保管直至項目竣工,一經確定的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監理工程師非經采購人批準,不得隨意進行更換。未經業主單位書面同意,監理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更換總監理師和其它駐場的監理工程師,否則監理單位將首先承擔違約罰款,每人次罰款1萬元,在征得業主單位同意后可更換總監理師和駐場的監理工程師。
3.投標人投標文件中所承諾的監理人員須全程參與項目監理工作,不得掛名參 與投標,否則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并按合同約定索賠。
4.在項目建設期,駐場監理人員必須常駐現場,對項目各系統、各階段進行全過程監理服務。
5.監理過程中,監理組人員應按科學、認真的工作態度開展監理工作,并承擔建設單位與承建單位的信息保密義務。
6.進場監理人員必須與投標時的監理人員名單一致。
(七)監理人員要求
1. 監理人員應遵守以下執業規定:
1) 以“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準則執業,維護建設方與承建方的合法權益;
2) 遵守并執行有關項目建設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制度;
3) 認真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職責;
4) 不收受建設單位與承建單位的禮品或禮金;
5) 不泄漏建設單位與承建單位的合同條款、業務資料、商業秘密以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項;
6) 堅持依據相關規則與規定,公正、獨立地協調和處理與監理工作相關的爭議問題。
二、監理驗收要求
1)審核監理方應提交的各類監理文檔和最終監理總結報告,綜合評估監理方在工程進度、質量把關、重難點問題解決、項目投資等方面的監理情況。只有文檔齊全,在工作中沒有出現重大質量事故才予驗收。
2)本監理工作的最終驗收由委托方組織。
三、監理的責任
5.1 監理單位有責任為建設單位提供項目顧問咨詢意見,維護建設單位的合法權益。
5.2 在本合同期內及合同終止后,未征得建設單位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資料。
5.3 由于承建單位在工程實施中不符合工程規范和質量要求,監理單位要監督承建單位停工整改或返工。如承建單位人員工作不力,可提出調換有關人員。
5.4 如果承建單位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時限,監理單位應協助建設單位追究有關承建單位的責任。
5.5 如果因監理單位監督不力,造成建設單位經濟損失的,監理單位要向建設單位賠償承建單位造成的損失。
5.6 監理單位使用建設單位提供的設備和物品屬建設單位所有,在監理工作完成或終止時,應將設備和剩余物品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建設單位。
5.7 投標人應具備類似工程項目監理經驗,投標人應能夠提供經驗豐富的項目監理隊伍參與此項目的實施,整個項目進行當中應確保項目監理人員的穩定性。
5.8 項目監理大綱應具體說明本次項目的組織方案,提交項目組成員的履歷。履歷應要標明所參與的項目名稱、起止時間、承擔角色、負責/完成的工作。
5.9 此次須充分考慮到本次項目實施范圍涵蓋,監理單位必須針對實施范圍進行現場實施分別派遣監理工程師進行現場監理, 要求監理在每日現場實施工作完成后,將手寫的旁站記錄、拍照和整理好的照片 WORD 文檔和項目中問題事項郵件發送給建設單位,做到項目情況及時匯報。并嚴格按照現場監理要求進行現場監理及材料收集,保障每項實施工作標準規范。
四、甲方的義務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項目監理服務所有的相關資料,按時審核、簽署乙方提交的報告,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五、乙方的義務
按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服務,技術服務環境和所需工具由乙方自行提供和配備。
六、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1、乙方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項目內容、服務要求、質量標準向甲方提供服務,并出具監理報告和驗收報告。
2、乙方在執行監理合同時建立工程項目監理機構,在完成合同約定的監理任務后方可解散。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履行監理責任。監理人員構成包括: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員,進行質量、進度的監督管理,確保本工程按期、保質、順利地完成。監理人員應各盡其責,乙方應保證其機構人員在監理過程中的穩定,如需調整, 應征求甲方意見,調整后應予以書面通知。乙方應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按合同約定,配備滿足監理工作需要的設備和工具,應妥善使用甲方所提供的設施。乙方應遵守相應的監理工作制度,包括會議制度、監理文件制度、監理記錄制度、工作報告制度等,保證監理工作協調有序的進行。
3、乙方應該在質量控制、投資控制、進度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幾個方面對監理工程采取必要和完善的監督、控制和管理措施,保證監理工程能夠按時、按質、按量竣工。乙方必須定時(每周)向項目建設單位通報工程進展情況,工程實施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應在當日及時匯報。
4、在服務期內,乙方派駐的監理人員的差旅、食宿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培訓:根據甲方的要求,為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免費培訓。乙方在接到采購方的培訓和技術指導工作要求后,應根據甲方的要求為其提供相應的服務,直至全部完成甲方的要求,甲方相關人員能夠熟練使用軟件為止。
七、合同金額和合同履行地點、期限
1、合同金額為: ___________。
2、合同履行地點:奉新縣“智慧消防”建設項目施工現場。
3、合同履行期限:從簽訂監理合同到項目最終驗收全過程。
八、付款方式
項目簽訂合同后,乙方項目監理進場入駐后支付合同總價的30%;所有合同項下的項目實施完畢,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總價的67 %;剩余3 %作為質保金,如無質量、服務等問題,一年后付清。
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如對協議條款規定的理解有異議,或者對與有關的事項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協商不能解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它
1.所有經雙方簽署確認的文件(包括會議紀要、補充協議、往來信函)、招標文件和投標承諾文件、合同的附件及《成交通知書》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約義務,其生效日期為簽字蓋章確認之日期。
2.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 3 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項下的義務。
4.本合同一式 五 份,甲乙雙方各執 貳 份,采購代理機構執 壹 份。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履行完雙方義務后自動廢止。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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