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工業企業用電量監控系統-力安科技企業電量環保監控系統助力山東企業治污設備實時監控!
近日,濟南印發了《關于印發企業電量環保監控報警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根據通知內容,通過濟南工業企業用電量監控系統,可以監控企業用電量,督促排污單位依法依規生產,保障治污設施正常穩定運行,如有異常自動報警,市局決定實施異常報警分級督辦。
目前,我國對重點排污單位實施了在線監測,但受建設、運維成本等因素制約,只有不到1成的規模以上企業才會安裝,超過9成的中小污染源企業尚無有效監管手段,使環境質量改善大打折扣。特別是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重大活動/重大節日保障期間,監管部門常常需要加班加點連軸轉進行現場執法,確保企業停產、限產落實情況,無法確保減排效果。因此,如何對超過9成的中小污染源企業實行有效監管,已成為現階段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勝點。
通過建立了濟南工業企業用電量監控系統,根據沒有在線監控設施企業優先、排污體量大的企業優先等關鍵要素,選擇部分企業安裝電量監控設施。在監控中心可一目了然的了解各企業生產設施和治污設施的運行情況。并且為每家企業配置了手機APP監控系統,企業管理人員可以隨時查閱企業內部各生產設施和治污設施的運轉情況,主動做好環保治理工作。
該系統可自動報警。報警類型主要分為四種,一是治污設施停運,根據生產與治污設施用電量邏輯關系不符而反映的治污設施未正常運行報警;二是應急期間報警,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用電量變化反映的企業生產負荷降低不滿足減排要求的報警;三是錯峰生產報警,錯峰生產期間應停產的生產設施用電量監控反映未停產的報警;四是聯網異常,由于停電、設備故障、人為破壞或其他方式導致的數據缺失報警。
報警級別分三級,自報警生成時起,報警持續時長小于等于2小時的為三級報警(企業級報警);自報警生成時起,報警持續時長大于2小時且小于等于4小時的為二級報警(區縣級報警);自報警生成時起,報警持續時長大于4小時的為一級報警(市級報警)。
二級報警由各分局執法部門對報警企業進行督辦,必要時進行現場調查處理,并在平臺中填報,其中市管排污單位二級報警由市局執法部門督辦、處理。一級報警由市局執法部門對分局執法部門督辦,必要時進行現場調查處置,督促區縣執法部門在平臺中填報。一級報警應在開始的48小時內調查處理完畢并在平臺中填報。
排污單位應確保用電量監控設施不間斷運行,季節性停產三個月以上的經屬地生態環境部門批準方可停用監控設備,短期停產不得停用監控設備。嚴禁蓄意破壞電量監控與數據傳輸設備或干擾設備正常運行;嚴禁私自改變監控設備位置,因生產及治污工藝變動確需移位的,經屬地生態環境部門批準備案后方可實施。
市、區縣執法部門充分利用監控系統實時數據加強對排污單位的監管;及時對報警信息進行處理、督辦并在平臺中填報處理結果;對發現的排污單位違法違規行為及時調查取證并依法依規處理;對擅自停用監控設施、蓄意破壞監控與數據傳輸設備、干擾設備正常運行、擅自改變監控位置的行為嚴肅查處。
市、區縣兩級監測(監控)部門做好監控平臺的運行維護,對用電量數據進行分析,建立用電量監控工作日報、周報制度,分析報警次數(時長)、處理情況、數據上傳率、報警率等。日報、周報及時報轉執法部門、管理部門。
企業電量環保監控系統實現了量化企業生產負荷,預警企業治污異常,徹底改變了以往的監管模式,解決了企業眾多、執法力量不足的問題,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重大活動/重大節日保障期間,可實時督導企業停產、限產落實情況,實現轄區內污染源監管從人防到技防、從結果監測到“過程+結果”監測、從隨機執法到精準執法的轉變,加強對企業的遠程智能化監管,減少監察人員現場檢查的頻次和工作強度。
力安科技按照國家標準規范和計量認證要求,根據工藝設計自主研發企業電量環保監控系統,通過對影響污染物排放的排污單位生產設施、污染物治理設施(以下簡稱治理設施)運行的關鍵電氣參數(如:電流、電壓、功率、功率因數、電量等)進行監測;結合排污單位生產工藝和末端監測數據,全面監控排污單位的生產設施和治理設施的運行、污染物治理效果和污染排放情況,判定排污單位停限產狀態、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狀態以及污染物排放監測數據的合理性、真實性和可接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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