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區城市消防安全風險評估項目-汕尾市城區消防救援大隊
項目概況
根據中共汕尾市委辦公室、 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 (汕尾市委辦字{2019}117 號) 文件第三條第七款提出的“各級政府要委托具備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開展城市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 的要求, 擬通過政府采購選取汕尾市城區城市消防安全風險評估項目服務單位。
一、 項目基本情況
1、 項目名稱: 汕尾市城區城市消防安全風險評估項目
2、 項目預算金額: 人民幣 1000000.00 元
3、 采購項目品目: 其他專業技術服務(C0908)
4、 采購方式: 競爭性談判
5、 標的內容一覽表
序號 | 標的名稱 | 單位 | 數量 | 單價(元) | 合計(元) |
1 | 汕尾市城區城市消防安全 風險評估項目 | 項 | 1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二、 供應商資格要求
1、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第二十二條規定:
①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④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⑤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 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⑥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 具備應急管理部關于印發《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 的通知(應急【2019】 88號) 中規定的消防安全評估從業條件。
3、 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 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 監理、 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其他采購活動。
4、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 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
5、 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 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記錄名單之
一: ①失信被執行人; ②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 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同時, 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 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6、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 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 (財庫〔2011〕 181 號) 、 《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庫〔2014〕 68 號)、 《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 (財庫〔2017〕 141 號)、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 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 (財庫〔2019〕 9 號) 、 《關于運用政府采購政策支持脫貧攻堅的通知》 (財庫〔2019〕 27號) 、 《關于印發〈商品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 〉 、 〈快遞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 〉 的通知》 等
四、 服務要求
1、 評估內容及目的
按照公安部《建立消防安全形勢分析評估制度的指導意見》(公消[2012]341 號)關于評估內容的要求, 本項目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此次汕尾市城區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工作:
(1) 對城區“消防安全形勢、 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情況、 火災防范工作、 應急救援能力” 等四個方面進行分解和細化, 并進行定性分析;
(2) 對城區內火災高風險場所(如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 人員密集場所、 高層建筑及大型城市商業綜合體、 地下空間、 老城區和城中村以及老居民小區、 工業和物流園區等) 進行實地調研, 掌握各類場所消防安全現狀;
(3) 根據實地調研情況, 并結合消防安全形勢分析評估中獲得的區域內市政消火栓建設、 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 消防車輛及裝備配備等資料數據, 通過建立評估體系和評分細則, 采用定量評估的方法, 對城區的消防安全風險進行量化評估。
通過評估工作的開展, 積極推進消防事業發展, 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特別是防止重大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 全力維護社會面火災形勢穩定。
4 鄉鎮、 街道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 19 | |
序 號 | 項目 | 子項 |
1 | 消防安全形 勢 | 自然條件 |
2 | 經濟社會發展情況 | |
3 | 火災情況及規律特點 | |
4 | 重大火災隱患情況及分布現狀 | |
5 | 重大火災危險源及區域性、 行業性消防安全突出問題 | |
6 | 社會經濟發展消防安全出現的新問題 | |
7 | 已采取的火災防控措施發揮作用情況 | |
8 | 公共消防基 礎設施 | 消防規劃制定及實施情況 |
9 | 消防站、 消防裝備、 消防供水、 消防通信、 消防車通道等 公共消防設施的建設情況 | |
10 | 專職消防隊伍、 志愿消防隊建設情況 | |
11 | 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存在的問題 | |
12 | 火災防范工 作 | 各級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 |
13 | 消防安全經費投入及使用情況 | |
14 | 行業部門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 |
15 | 行業系統開展消防檢查、 教育情況 | |
16 | 行政審批部門審批情況及消防監督執法 | |
17 | 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職責情況 | |
18 | 高危單位開展消防安全評估及措施落實 | |
20 | 公民積極參與消防工作、 舉報隱患情況 | |
21 | 消防宣傳、 教育工作情況 | |
22 | 幼兒園、 中小學、 高等院校開展消防教育 |
(1) 深入剖析主城區消防安全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癥結, 為消防水源、消防道路等城市公共消防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 無線智能報警系統等技防措施的應用及城市小型、 微型消防站等社會火災防控體系的構建, 消防車輛、 器材等應急救援能力的提高等方面提供科學的建議。
(2) 針對各類場所和區域研提解決建議和對應措施, 提高消防安全決策的科學性, 如對城中村、 老舊居民小區等區域的消防安全隱患提出針對性的消防整改措施等。
(3) 結合大數據、 物聯網、 云計算等現代科技手段的應用及社會單位調研情況, 為城市智慧消防的建設、 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優化與完善等提供指導性建議。
2、 評估初步方案
2.1 評估范圍
(1) 結合城區的實際情況, 根據《建立消防安全形勢分析評估制度的指導意見》 (公消[2012]341 號) 關于評估內容的要求, 對 “消防安全形勢、 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情況、火災防范工作、 應急救援能力” 等四個方面進行分解和細化, 主要內容為:
28 | 應急救援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及消防演練情況 |
29 | 滅火能力建設存在的問題 |
(2) 社會單位調研范圍
類別 | 序號 | 名稱 | 調研比例 |
按照行業 分類 | 1 | 醫院 | 每類隨機抽選 10% |
2 | 養老院 | ||
3 | 勞動密集型企業 | ||
4 | 化工企業 | ||
5 | 易燃易爆儲存場所 | ||
6 | 物流倉儲企業 | ||
7 | 商場 | ||
8 | 市場 | ||
9 | 學校 | ||
10 | 汽車站 | ||
11 | 賓館 | ||
12 | 文體場館 | ||
13 | 公共娛樂場所(歌廳、 網 吧、 足浴、 洗浴) | ||
14 | 建筑施工工地 | ||
15 | 高層建筑 | ||
16 | 地下建筑 | ||
按照區域 分類 | 1 | 社區 | 每類的數量按照 3-5 個確定 |
2 | 城中村 | ||
3 | 老舊居民小區 | ||
4 | 物流園區 | ||
5 | 工業園區 |
2.2 工作程序
評估工作分為確定評估內容、 開展社會單位現場調研、 綜合分析評價、 提出建議措施和編制項目報告五個階段。
工作階段 | 工作內容 |
第一階段: 確定評估內容 | 由汕尾市城區消防救援大隊與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組成評估 項目組, 通過研討確定對四項內容的細化子項, 明確需要采 集的數據范圍, 分工采集; 共同建立消防安全風險評估方法及指標體系。 |
第二階段: 社會單位調研 | 調研工作由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消防大隊負責組織 各大隊及各職能部門予以協助。 |
第三階段: 綜合分析評價 | 根據所收集資料及現場調研的詳細數據, 分析總結, 依據 評估方法及指標體系, 分別進行定性定量評估: (1) 對消防安全形勢分析的四項內容進行定性分析; (2) 對火災高風險場所進行評估分析; (3) 對城區的消防安全風險進行整體評估。 |
第四階段: 提出建議和措 施 | 根據評估結果, 針對各類區域和場所發現的具體矛盾和問 題, 提出切實可行的個性化具體解決措施; 對于消防安全 工作, 從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消防規劃修編落實、 公共消 防基礎設施建設、 消防信息化建設、 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城市應急救援體系構建等方面向市政府提出科學、 客觀、 有 效的建議。 |
第五階段: 編制項目報告 | 將經大隊和技術服務機構討論后的評估結果和建議措施編 寫成報告文本。 |
2.3 合同履行期限
服務期為簽訂本項目合同后 15 個日歷日完成評估報告并驗收通過。
工作階段 | 計劃工作時間 |
第一階段: 確定評估內容 | 2 個日歷日 |
第二階段: 社會單位調研 | 2 個日歷日 |
第三階段: 綜合分析評價 | 6 個日歷日 |
第四階段: 提出建議和措施 | 2 個日歷日 |
第五階段: 編制項目報告 | 3 個日歷日 |
總計 | 15 個日歷日 |
2.4 評估方法
根據城區消防安全現狀及市消防部門、 社會單位等提供的相關圖紙、 資料, 結合社會單位調研情況, 運用層次分析法分別構建城區及社會單位消防安全風險評估體系, 通過評價指標權重專家問卷調查及打分, 對城區及社會單位進行消防安全風險評估,以確定城區及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風險等級與高風險性指標因素。
(1) 對“消防安全形勢、 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情況、 火災防范工作、 應急救援能力” 等四個方面進行分解和細化, 并進行定性分析;
(2) 對火災高風險場所(如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 人員密集場所、 高層建筑及大型城市商業綜合體、 地下空間、 老城區和城中村以及老居民小區、 工業和物流園區等) 進行實地調研, 掌握各類場所消防安全現狀;
(3) 根據實地調研情況,并結合消防安全形勢分析評估中獲得的區域內市政消火栓建設、 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 消防車輛及裝備配備等資料數據, 通過建立評估體系和評分細則, 采用定量評估的方法, 對城區的消防安全風險進行量化評估城區消防安全風險評估體系:
一級 | 權重 | 二級 | 權重 | 三級 | 權重 |
消防 安全 形勢 A | 0.3407 | 地區自然條件情況 A1 | 0.0813 | ||
行業性火災隱患 A2 | 0.1572 | 加油站 A21 | 0.1846 | ||
石油化工場所 A22 | 0.1846 | ||||
家庭旅館 A23 | 0.3485 | ||||
漁港 A24 | 0.0978 | ||||
大型商業綜合體 A35 | 0.1846 | ||||
區域性火災隱患 A3 | 0.3409 | 高層公共建筑 A31 | 0.0692 | ||
地下商場 A32 | 0.0567 | ||||
城中村 A33 | 0.1658 | ||||
農場 A34 | 0.0529 | ||||
“三合一” 場所 A35 | 0.1585 | ||||
老舊居民小區 A36 | 0.0808 | ||||
出租屋 A37 | 0.1515 | ||||
建筑工地 A38 | 0.0692 | ||||
人員密集場所 A39 | 0.1983 | ||||
火災發生原因 A4 | 0.1958 | 電氣火災 A41 | 0.5723 | ||
用火不慎 A42 | 0.2090 | ||||
放火致災 A43 | 0.1094 |
電動車輛火災 A44 | 0.1094 | ||||
火災防控水平 A5 | 0.2249 | 萬人火災發生率 A51 | 0.3333 | ||
十萬人火災死亡率 A52 | 0.3333 | ||||
億元 GDP 火災損失率 A53 | 0.3333 | ||||
消防 力量 B | 0.1703 | 城市公共消防基礎 設施 B1 | 0.8333 | 消防站建設水平 B11 | 0.3925 |
消防供水能力 B12 | 0.2775 | ||||
消防通信建設水平 B13 | 0.1650 | ||||
消防道路建設情況 B14 | 0.1650 | ||||
專職消防隊伍、 志 愿消防隊建設情況 B2 | 0.1667 | 專職消防隊建設情況 B21 | 0.5000 | ||
志愿消防隊建設情況 B22 | 0.5000 | ||||
火災 防范 工作 C | 0.2865 | 政府履行消防安全 職責情況 C1 | 0.0773 | 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C11 | 0.2500 |
夏季檢查與今冬明春火災防控 情況 C12 | 0.5000 | ||||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情況 C13 | 0.2500 | ||||
消防經費投入 C2 | 0.1497 | 消防經費占財政支出比重 C21 | 0.5000 | ||
消防經費相對增長率 C22 | 0.5000 | ||||
行業部門履行消防 安全職責情況 C3 | 0.0773 | 重點單位平均排查隱患數量 C31 | 0.5000 | ||
隱患整改率 C32 | 0.5000 | ||||
部門審批及消防監 督執法情況 C4 | 0.1746 | 行政審批情況 C41 | 0.5000 | ||
監督執法情況 C42 | 0.5000 | ||||
社會單位消防安全 職責落實情況 C5 | 0.0773 | 落實消防安全職責情況 C51 | 0.5000 | ||
消防安全評估及措施落實情況 C52 | 0.5000 | ||||
高危單位消防安全 評估工作 C6 | 0.0773 | 高危單位評估落實情況 C61 | 1.0000 | ||
轄區、 社區落實安 全管理工作情況 C7 | 0.0773 | 轄區、 社區落實安全管理工作 情況 C71 | 1.0000 | ||
公民積極參與消防 工作 C8 | 0.0773 | ||||
消防安全培訓教育 及消防知識宣傳情 況 C9 | 0.2119 | 幼兒園、 中小學校和高等院校 消防知識普及情況 C91 | 0.2857 | ||
有關部門和黨校、 行政學院開 展消防安全培訓普及度 C92 | 0.2857 | ||||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管理人、 保 安人員等消防安全培訓情況 C93 | 0.2857 | ||||
消防知識普及度 C94 | 0.1429 |
應急 救援 能力 D | 0.2026 | 政府制定應急預案 D1 | 0.1344 | 應急預案編制情況 D11 | 1.0000 |
社會單位應急聯動 和處置機制 D2 | 0.1901 | 應急聯動機制建立情況 D21 | 0.5000 | ||
應急聯動和處置機制完善情況 D22 | 0.5000 | ||||
應急聯合演練情況 D3 | 0.0888 | 聯合演練情況 D31 | 1.0000 | ||
消防裝備及人員應 急救援能力 D4 | 0.3077 | 萬人擁有消防車 D41 | 0.3333 | ||
個人防護裝備配備率 D42 | 0.1667 | ||||
消防器材配備率 D43 | 0.1667 | ||||
搶險救援主戰特種器材配備率 D44 | 0.1667 | ||||
萬人擁有消防人員 D45 | 0.1667 | ||||
戰勤保障能力 D5 | 0.0888 | 戰勤隊伍、 車輛等配備情況 D51 | 1.0000 | ||
應急救援部門開展 救援工作及演練情 況 D6 | 0.1901 | 應急救援工作開展情況 D61 | 0.5000 | ||
消防演練情況 D62 | 0.5000 |
五、 報價要求
1. 本項目采用總價包干的形式進行投標報價, 結算時不作調整, 個中風險供應商自行考慮和承擔。
2. 投標報價應包括行政福利費用(含員工/管理人員工資、 節假日加班費、 福利、 社保、 員工年休假補助、 辭工辭退員工補償金、 員工培訓費, 辦公經費、交通運輸費等) ; 本項目所需材料費、 工具費、 固定資產折舊費等; 企業管理費、 企業利潤和稅金等本項目涉及的一切費用。
六、 付款方式
1. 合同簽定后 7 個工作日內, 采購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總額款項 30%作為項目前期費用, 項目驗收合格后, 采購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總額款項 70%。
2. 成交人憑以下有效文件與采購人結算:
(1) 合同;
(2) 成交人開具的正式發票;
(3) 成交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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