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關于推進應用智慧用電技術遏制電氣火災等涉電安全事故的實施意見-川安辦〔2018〕2號
各市(州)安委會,省政府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現場會精神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川委發〔2017〕21號)及《省政府安委會關于印發<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川安委〔2017〕11號)文件要求,結合全國全省正在開展為期3年的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切實發揮智慧用電技術在防范火災事故、減少涉電事故、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中的作用,改善我省用電安全監管服務,現就推進應用智慧用電技術遏制電氣火災等涉電安全事故提出以下實施意見,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一、目的意義
近年來,以電氣火災為主的涉電安全事故頻發多發,根據國務院安辦在浙江省寧波市召開的全國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現場會上通報的數據顯示, 2007年至2016年全國發生的626起重特大事故,其中有69起火災事故(不含22起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占到總量的11%,僅次于道路交通事故和煤礦瓦斯事故,排在第三位。2011年至2016年,我國共發生電氣火災52.4萬起,造成3261人死亡、206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92億余元,均占全國火災總量及傷亡損失的30%以上;其中重特大電氣火災17起,占重特大火災總數的70%。我省2013年至2016年共發生電氣火災31035起,造成106人死亡,9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83億余元,均占全省火災總數和傷亡損失數的30%以上,電氣火災等涉電安全形勢較為嚴峻。
“智慧用電”技術可以實現電氣火災等涉電安全隱患的精準定位、準確排查,是基于大數據的電氣火災隱患治理系統,即利用智能傳感終端對電氣引發火災的主要因素(線纜溫度、電流負荷、剩余電量等)進行實時監測監控,通過物聯網技術采集上傳電氣線路實時運行數據,大數據技術分析隱患成因,實時將隱患信息推送給用電單位和管理人員手機終端處理,監管隱患信息并向監管部門提供火災隱患風險評估報告。從而實現電氣火災隱患從發現、監管到治理的有效閉環,減少電氣火災等涉電安全事故的發生。
我省少數地方先后引進推廣了智慧用電技術,取得了一定成效。成都市寬窄巷子管委會引進安裝智慧用電系統為旅游景點消防安全提供了技術支撐,廣安市鄰水縣政府發文在全縣推廣智慧用電技術取得了較好效果。但是,由于目前主要靠技術單位示范應用驗證推廣,見效周期長,推廣渠道單一,方法簡單,星點分散,整體效果不佳,推進乏力。
安全智慧用電涉及千家萬戶和各行各業生產經營單位,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做好智慧用電技術的推進應用,對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踐行黨的根本宗旨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各部門要從具體實施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控制體系建設整體部署出發,作為落實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重要舉措,創新電氣火災防范的新技術、新理念、新模式,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積極推進應用智慧用電技術,有效提高用電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和電氣設備本質安全水平,防范電氣火災事故,減少涉電事故,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技術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引導、單位自主、市場主導、社會參與、示范帶動的原則,以單位實際需求為導向,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基礎,以政府適當示范補助為引導,以智慧城市配套建設為依托,以提升安全生產治理能力為根本,融合多種社會資源,構建多方供應互動的智慧用電服務體系,實現從政府推動轉化為市場驅動,形成全社會全面參與電氣火災防范的良好社會局面。積極引導企業應用智慧用電技術,提高電氣使用維護的安全水平,建立健全用電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改善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有效防范安全生產事故和電氣火災事故。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引導作用,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智慧用電社會化服務產業,規范智慧用電行業發展,將電氣火災防范從行業監管轉變成各種社會資源主動投入、積極參與和協同工作,更好地發揮智慧用電技術在安全生產領域的作用。
三、目標任務
依托智慧用電系統的深入推進和發展,積極探索企業、政府、第三方服務、保險等多方聯動機制,推進安全生產管理與社會化服務的有序對接,提升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和徹底解決涉電安全隱患問題的專業能力,加快線上線下融合落實隱患監管閉環,實現省內重點行業領域大規模安裝覆蓋,建立區域電氣火災隱患預警平臺、電氣火災隱患管理平臺和電氣火災治理綜合服務平臺體系,達到涉電安全隱患及時消除、電氣火災發生率大幅度下降、重特大涉電安全事故有效控制的效果,為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向好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四、推進范圍
各地可根據轄區內經濟產業結構特點、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和風險程度以及安全監管工作實際需要來確定推進應用的行業領域,重點在以下行業領域推進應用:
(一)煤礦、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
(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儲存、經營場所;
(三)勞動密集型企業、粉塵涉爆企業、涉氨制冷企業、紙業企業、酒類企業等行業;
(四)老舊居民住宅連片區、居住出租房,人員聚集、電器使用集中的區域;
(五)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六)醫院、學校(幼、托機構)、養老機構及救助福利機構;
(七)高層建筑、專業市場、大型城市綜合體;
(八)賓館飯店、商場超市,文化娛樂等場所;
(九)大型電力設施、通信設施、交通樞紐、旅游景點、文物保護和文物收藏單位等領域。
五、工作步驟
推進我省智慧用電系統建設,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示范階段(2018年1月至6月)
各市(州)在以上九個行業領域中至少各選擇1個用電單元進行試點示范安裝智慧用電系統,完成行業項目樣板,通過項目試點完成基礎平臺搭建,提供用電安全監管服務,并以此作為電氣火災綜合治理的新技術進行示范宣傳推廣。在6月底完成階段性試點項目總結報告,為區域和行業規模推進安裝創造條件。
(二)推進階段(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與電氣火災三年綜合治理期滿同步)
各地針對本地區的特點引導智慧用電服務的目標市場,召開智慧用電系統建設現場會,出臺對項目建設推進的相關文件,在重點行業領域推進擴散,并以此為契機整合當地有效資源,建立智慧用電的“兩平臺一服務”體系,實現由市場驅動智慧用電技術在社會面大規模推進建設,達到涉電安全隱患及時消除、電氣火災發生率大幅度下降、重特大涉電安全事故有效控制的效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要成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落實專人負責,將推進應用智慧用電技術作為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重要舉措納入安全生產總體規劃的中期調整范圍,作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抓手和落實全國全省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的主要內容,制定具體工作實施方案,列入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
(二)強化督促指導
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個必須”的原則負責指導協調有關行業領域的智慧用電系統建設,各地、各部門開展日常安全督查、檢查工作時要一并檢查指導智慧用電建設情況。要推進使用智慧用電安全管理服務系統,盡快健全完善安全用電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提高用電安全監管水平。
(三)培育服務主體
各地要督促、指導智慧用電技術服務機構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產品、服務。進一步規范智慧用電技術服務市場,引入市場化的競爭性選擇機制,讓服務提供方與購買方雙向選擇,擇優約定服務內容和形式,杜絕政府部門強制要求服務、指定服務和行政干預智慧用電技術服務市場等行為。有條件的智慧用電技術服務機構應當整合線上監測和線下服務,依據監測分析信息,根據單位(場所)需求提供電氣安全方面的電工培訓、巡查檢查和隱患整改等其他服務,幫助單位(場所)建立規范、有效的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四)實行以獎代補
各地要積極爭取本級財政資金對智慧用電技術的支持,在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中增資安排智慧用電專項補助資金,實行以獎代補,支持智慧用電試點示范項目建設。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爭取把智慧用電納入智慧城市試點建設項目盤子,多渠道爭取資金支持。
(五)加強宣傳教育
各地要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安全用電宣傳教育,利用各類媒介宣傳涉電安全生產事故和火災事故教訓,普及安全用電常識。大力宣傳科技興安、智慧用電的必要性和實效性,積極推進生產經營單位大興安全生產技防物防建設,鼓勵單位(場所)積極應用智慧用電技術,提升對用電設備及其線路運行狀態的監測、預警和安全隱患處置能力,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四川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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