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關于進一步深化消防物聯網建設工作的通知 筑府辦函[2022]108號
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
消防物聯網建設工作的通知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高新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貴陽綜合保稅區、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市各直屬事業單位,市管企業: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安委會督導幫扶消防專項組對我市消防大數據建設工作的指示要求,結合消防工作的發展趨勢和實際需要,加快消防物聯網技術在火災防控領域的推廣應用,進一步深化消防物聯網建設工作,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積極推廣安裝
消防物聯網技術是對“人防”手段防范火災風險的有力補充,各區(市、縣、開發區)政府(管委會)和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推動消防物聯網技術的推廣應用,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督促本行業領域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筑或單位(場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火災高危單位規范安裝消防物聯網信息傳輸裝置;督促運用人防措施難以有效防范火災風險的“九小場所”、居民小區和自建房,采取相應的火災技防措施,安裝火災技防設備,并將上述設備的相關數據信息接入貴陽市消防物聯網服務平臺。(責任單位:各區〔市、縣、開發區〕政府〔管委會〕,市應急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體育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民宗委等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
二、細化工作責任
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消防物聯網建設工作的整體統籌。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貴陽市各級黨委政府、工作部門和基層組織消防工作責任清單》要求,加強本區域本行業本領域單位場所的消防物聯網建設工作的推進力度,要摸清底數,建立臺賬,明確計劃,有序推進。原則上,2022年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部規范安裝消防物聯網信息傳輸裝置;2024年底前,凡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筑或單位(場所),全部規范安裝消防物聯網信息傳輸裝置,凡運用人防措施難以有效防范火災風險的九小場所、居民小區和自建房,全部安裝火災技防設備。(責任單位:各區〔市、縣、開發區〕政府〔管委會〕,市消安委辦〔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應急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體育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民宗委等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
三、強化成果應用
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各基層組織以及廣大社會單位、九小場所要充分應用全市統一建設的消防物聯網服務平臺,開展消防安全治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責任單位:各區〔市、縣、開發區〕政府〔管委會〕,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應急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體育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民宗委等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
四、規范建設標準
市消防救援支隊、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依職權制定或參與制定相關標準,規范有序地引導消防物聯網建設工作,對新建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筑和場所安裝消防物聯網信息傳輸裝置及火災技防設備等相關工作進行規范。(責任單位:市消防救援支隊、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
五、強化工作統籌
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要加強對各級有關部門推動消防物聯網建設工作的統籌調度,細化工作任務,定期考評通報,確保如期完成建設任務。市消防救援支隊要指導好消防物聯網安裝和推廣應用工作,進一步細化安裝和接入的相關指導意見,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機制,確保物聯網信息傳輸裝置和火災技防設備的安裝及使用效果。(責任單位:市消安委辦〔市消防救援支隊〕)
2022年10月29日
原標題:筑府辦函〔2022〕108號 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消防物聯網建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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