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的通知
索 引 號:000013338/2021-00284主題信息:建設科技
發文單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生成日期:2021年06月30日
文件名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的通知有 效 期:
文 號:建辦科〔2021〕31號主 題 詞:
廢改立情況: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事關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加強和改進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切實從源頭上防范化解建設工程消防安全風險,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審驗管理
各地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要依法依規履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審查驗收工作應覆蓋各類建設工程,做到應辦盡辦、程序合法、過程透明,不得擅自改變需進行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特殊建設工程范圍,不得隨意取消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手續。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要求,向社會公開審查驗收流程圖、事項清單、辦事指南、申報材料和內容要求,加強對工程建設單位的技術指導,提高服務意識和服務質量,主動靠前服務。充分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等平臺,實現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在線辦理;能夠通過部門交換獲取的信息,不要求申請單位或個人提供。結合實際積極推動開展聯合審圖和竣工聯合驗收。
二、強化技術要求
各地主管部門要認真查閱工程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備案提交的建設工程資料,核對消防設計執行的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內容,并作為抽查的依據。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既有建筑改造利用不改變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積的,宜執行現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不得低于原建筑物建成時的消防安全水平。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改造確實無法滿足現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應制定科學合理的技術方案,由當地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工程建設單位、業主單位、利害相關人等依法會商解決,確保滿足消防安全需要。
三、嚴格評審論證
組織特殊建設工程的特殊消防設計專家評審時,各省級主管部門應著重評審技術資料中的必要性論證、多方案比較、模擬數據或實驗驗證結論等內容。科學判定所采用國際標準、境外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成熟條件。擬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提供的有關應用實例、產品說明等應與建設工程直接相關。要系統論證特殊消防設計內容和現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關系,以及模擬數據或實驗驗證結論的可靠性。
四、規范技術服務
各地主管部門要推進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技術審查、全過程消防技術咨詢、竣工驗收消防查驗、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現場評定、消防驗收備案抽查的現場檢查等技術服務市場化工作,促進公平競爭,提高審驗效率。加強信息化手段在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技術服務機構和人員管理中的應用,建立完善信用采集、失信懲戒、信用修復等各項措施。指導提供相關技術服務的機構加強行業自律,健全技術服務標準和質量保證體系,強化自我約束。
五、落實監督責任
各地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改進工作方式,主動與有關部門協商完善齊抓共管工作機制,守牢安全底線。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城市建設安全三年專項整治要求,系統梳理在建和2019年4月1日以來投入使用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情況,建立臺賬,加強備案抽查項目的消防設計安全監管,合理確定抽查比例。加強高層建筑、健身休閑場所、社會教育培訓機構、歌舞娛樂游藝場所、養老機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場所、老舊小區、物流倉儲設施,以及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為酒店、飯店、學校、體育館等場所的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依法嚴肅處理不執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制度的各方主體和有關人員,并加大曝光力度。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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