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市智慧用電:關于做好2019年度智慧用電以獎代補專項資金使用的通知
襄應急發〔2020〕1號
關于做好2019年度智慧用電以獎代補
專項資金使用的通知
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開發區安辦,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智慧用電以獎代補專項資金使用計劃請示的復函》和《市財政局關于轉撥2019年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通知》(襄財建發〔2019〕63號)要求,現對2019年度智慧用電以獎代補專項資金使用提出如下要求:
一、抓緊辦理資金到帳手續。2019年省廳安排我市智慧用電安全生產專項資金200萬元,近期市財政局已已按照市政府批準的分配計劃將專項資金轉2019年智慧用電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按照市政府批準的分配計劃撥下達付至各地財政局,請各有關單位地要抓緊與當地財政部門聯系,盡快辦理資金到帳手續。
二、明確嚴格獎補對象。2019年省廳安排我市200萬元智慧用電以獎代補專項資金,獎補對象必須是全市已實施智慧用電建設項目的企業,專項資金原則上應用于工貿企業(南漳縣、保康縣和谷城縣的部分養老機構、學校和幼兒園除外),重點考慮金屬冶煉,粉塵涉爆,涉氨制冷和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工貿企業以及倉儲、商場、商業綜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要做到專款專用。
三、合理確定獎補比例。各地要合理確定專項資金的獎補比例,除已確定的20萬用于南漳、保康、谷城三縣少數基礎條件差的幼兒園、福利院的智慧用電系統獎補比例實行全額獎補貼之外,其他工貿企業智慧用電系統獎補比例原則上每套不得超過50%,積極鼓勵社會資金的投入。
四、強化績效管理。各地要按照《湖北省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鄂財企規〔2017〕19號)及《省安監局辦公室關于申報2019年安全生產專項資金項目的通知》(鄂安監辦函〔2018〕15號)要求,嚴格項目專項資金的申報審查,加強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監督檢查管理,既要符合申報程序,又要落實績效目標管理,統籌考慮項目實施的目標效應和效果評估,確保資金使用合規,發揮實效。市應急管理局將會同市財政局對各地專項資金的使用、實施進度、目標完成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開展績效評價,檢查結果作為以后年度專項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落實結果運用。各地要對照績效評價指標表(見附件3)完成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工作,績效自評報告要于2020年3月25前報市應急管理局基礎科。
五、嚴格審核把關。各地要對智慧用電項目申報項目資料審核把關,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對所有申報項目必須逐一現場核查,堅決防止出現虛報冒領專項資金行為。要嚴肅財經紀律,確保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專項資金,不得擅自擴大專項資金使用范圍和獎補比例,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各地要按照《襄陽市應急管理局關于開展2019年度智慧用電以獎代補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襄應急發〔2019〕35號)要求,將項目申報資料和2019年智慧用電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使用明細表(見附件2),于2020年2月20日前報送至市應管理局安全生產基礎科(襄城區虎頭山路9號)。
六、嚴肅財經紀律。各地應急管理局(開發區安辦)要嚴格項目申報審核把關,對企業申報的項目要逐一現場核查,堅決防止出現虛報冒領專項資金行為。要嚴格專項資金使用,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擅自擴大專項資金使用范圍和獎補比例,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聯系人:邱 然;電話:0710-3444511;18696232265。
附件:1.2019年智慧用電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分配表
2.2019年智慧用電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使用明細表
3.智慧用電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指標表
襄陽市應急管理局
2020年1月13日
襄陽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室 2020年1月13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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